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

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根据《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黔教办科〔2013〕42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1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7〕5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一、相关文件下载

《通知》《评审书》《活页》《汇总表》《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请查看附件和下载。

二、申报办法及时间

本年度课题申报分两个批次:第一批:2021年4月21日——5月10日;第二批:2021年6月26日——7月26日。为保证申请人申报课题的时间,科研处组织第二批申报。

1.校内初评

申请人须提交纸质版《评审书》1份,A4双面打印,于6月6日之前上报科研处,电子版《汇总表》1份([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2021年教育科学院课题+姓名)。

2.报教科院纸质材料

申请人课题材料通过校内初评后,须提交《评审书》和《活页》一式3份,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用档案袋封装好,在封面上贴好《评审书》封面,于6月26日之前上报科研处,另请申请人将所有上报材料和《汇总表》的电子版[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2021年教育科学院课题+姓名,《评审书》以申请人姓名命名,《活页》不改名)。

三、特别提示

1.申请人所在学校:统一填写“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2.申请人请严格按《通知》和《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申报。

3.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限额申报10项。

4.本年度青年课题申报年龄(包括课题组成员)不超过35岁。非青年课题的申报,不再预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类别。重点课题的产生,根据申报材料的质量,由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委员会认定。

5.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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