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江苏省普高招生章程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江苏省普高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江苏省普高招生章程

招生代码:1230、1464(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3+2)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江苏省普高招生章程

院校全称: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江苏省普高招生章程

院校性质:全日制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二、院校简介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约13000人。

三、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投档科目要求:

文理类(含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3+2专业):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艺术类: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得超过三门。

3.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对所有进档考生以高考投档分(含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逐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顺序考虑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该考生录取完毕,顺序录取后面其他考生,直至录满为止。当投档分相同时:

①文理类专业(含3+2专业):若投档总分相同,先比较选测科目一,再比较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等级仍相同,则依据报考科类,理科比较数学成绩(含附加分),文科比较语文成绩(含附加分),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②艺术类专业:同等条件下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四、奖、助、贷政策

1.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凭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可贷8000元/人.年,如所在地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可来校报到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我校视家庭经济贫困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给特困生发放补助,解决生活困难。校内设立多个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自食其力,解决生活困难。
3.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最高4300元/人.年。
4.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企业奖学金等的评定。
5.30%的在校学生可获得校级奖学金,最高3000元/年。
6.高分奖励:依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高分考生入学奖励办法》,对成绩排在我校前1%的考生进行高分奖励。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3000元/人,三等奖2000元/人。

五、收费标准

按学年度收取学费、住宿费:

1.学费:管理服务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3+2专业高职阶段学费专业5300元/年,本科阶段学费参照对接本科院校当年高考录取学费标准。

2.住宿费: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公寓条件收费800~1200元/年。

六、监督机制

我校在招生工作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和以“六不准”为主要内容的招生工作纪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0516-83996085)。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批准备案后,通过省考试院官方网、学校招生网等向社会公布。

七、其它说明

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提前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逾期不报到未请假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经调查属实,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3.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合作开展“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3+2”项目,凡填报1464代码中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在我校学习三年,满足高职段毕业条件的颁发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同时,可选择就业或转本深造,如选择转本深造,考核通过后,转入对接本科院校学习两年。符合毕业要求的,对接本科院校颁发本科文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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