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汽车工程学校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 学院属于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省份,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模式投档省份,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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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山东省夏季高考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夏季高考考生报考专业不限制选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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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大类内计划可调整。


4.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面试合格证方可报考,具体安排请关注学院官网。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四条  录取通知书寄送方式:通过邮政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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