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职院(原郴州医专卫校)2023年招生工作启动,招生计划学费收费是这样的


湘南*(原郴州医专卫校)2023年招生工作启动,招生计划学费收费是这样的

湘南*(原郴州医专卫校)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就业情况、科学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制订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

第十条 招生来源计划经湖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后,送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考机构,并以其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学校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安排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并依规对招生计划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省级招生主管*相关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章程规定,结合生源情况,规范、科学、合理地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湘南*(原郴州医专卫校)考试与考核

第十二条 湘南*经教育部批准,面向*招收篮球、足球高水平运动员。学校每年按规定制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进行专业测试。通过专业测试,确定符合学校建队要求的考生名单,名单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相关*审核通过后,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三条 学校按相关规定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艺术类专业测试,并公布合格考生名单,校考专业合格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第十四条 学校从2019年起面向湖南省安排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做好计划预分、招生宣传和新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湘南*(原郴州医专卫校)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根据*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方式缴纳学杂费。学校执行湖南省发改委、教育厅和财政厅核定标准,按学年进行收费,各专业收费标准在湘南*计划财务处网站、新生入学须知和张贴栏上公布。

第二十五条 为了确保每一个诚信而勤奋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补、减等多渠道的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复查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学校毕业条件者,可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湘南*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条件者,经各二级*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初审,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同时修满辅修专业学位学分者,学校颁发辅修专业学位证书

郴州卫校升格为郴州医专,郴州医专又升格为(湘南*),现在湘南*是一所全日制本科院校,本文整理参考2019年湘南*(原郴州医专卫校)招生章程招生收费标准,仅供考生参考。湖南及郴州医*校报读招生方式电话咨询:(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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