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能源职业学院2023分类考试章程


  2020年分类考试工作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参加分类考试考试,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分类考试章程,供大家参考。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2023分类考试章程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分类考试章程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2023分类考试章程

2020年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分类考试章程

  第三章招生对象、专业、计划、学制和学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条我校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

  说明:1、学费最终以重庆市物价局审核为准;

  2、所有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3、住宿费标准为1400元/年.生(有空调和热水);

  第四章志愿设置与填报

  第十一条 志愿设置: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设置本科批、专科批两个批次志愿。本科批次设置30个志愿(含专本贯通项目),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一个志愿”由“一个学校”加“一个专业”组成。我校志愿在专科批次中填报。

  第十二条 填报办法:达到相应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于4月7日9:00——4月8日18:00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一)“高职专科”志愿填入专科批,限普通文理科、艺术、体育考生填报。

  (二)“对口高职”志愿填入专科批,限中职考生按对应类别填报。

  第十三条填报提醒:

  (一)2020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施“一档多投”的录取方式。为提高被我校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将我校志愿填报在最前面。

  (二)艺术、体育和普通文理科均在专科批同时填报志愿和录取。同时达到艺术/体育、普通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应根据就读“艺术/体育”、“文/理科”两类专业的意愿安排志愿顺序(意愿大的填报在前)。

  第十四条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五章考试组织与录取

  第十五条考试组织:

  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下发的《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六条录取办法:

  (一)录取程序:

  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共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投档。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划定的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所有线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第二步:阅档。高校接到投放给本校的考生档案后,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包括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进行退档,并将结果上传到市教育考试院。

  第三步: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对高校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高校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撮合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最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

  (二)录取原则:

  1.照顾原则:我校遵循重庆市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加分投档的照顾政策,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其享受照顾的实际分值计入总成绩(只计最高一项分值,不累加)。

  2.排序原则:

  普高类招收文理类专业,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技术科目。

  普高类招收艺、体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语文、英语、技术科目。

  中职类招收高职专科对口(不含艺术、其他类),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中职类招收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3.专业计划在录取期间不作调剂。

  4.退档原则:

  (1)院校退档: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酒店管理等专业不接受口吃、听力受限考生;药品经营与管理、化妆品经营与管理、环境艺术设计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我校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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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系统退档:如考生在其所有志愿中成绩排名靠后,且均不在专业计划内时,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自动退档,退档后可继续参加志愿征集直至录取全部结束。

  第十七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0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能放弃录取,不能继续参加重庆市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来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如: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于2020年9月到校报到入学。

  第十九条学历证书: “高职专科”、“对口高职”录取的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由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第二十条 助学保障:学校设立新生奖助学金制度。贫困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资助:申请学院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

  第二十一条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春季分类招生工作;

  (二)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电话:。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简介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创建于2009年4月,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占地870余亩,位于重庆西部新城核心区、重庆“半小时经济圈”、重庆城市副中心——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学院规划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已投入使用2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5亿元,教学实训设备总值9700万元。学院全日制统招生达到9800余人。学院有教职工565人,专任教师500人,副高及以上职称达到20%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占60%以上。

院校类型 院校隶属 通讯地址 学历层次
综合院校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福星大道2号 高职(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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