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招生要求


学校介绍招生简章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招生计划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招生要求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收费标准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资助政策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一.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介绍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Hubei Three Gorges Polytechnic)坐落在三峡工程所在地——湖北省宜昌市,是一所经湖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宜昌市政府主办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为“湖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招生要求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49年8月成立的宜昌专署财经学校,后历经多次合并、更名;2002年7月,学校更名为宜昌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6月,正式定名为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招生要求

二.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荣誉

根据2020年10月学校官网显示,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建有60个校内实训基地,264个校外实训基地,拥有4个国家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6个省级重点专业、3个“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入选专业、2个教育部、财政部“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1个省级品牌专业,以及1个省级特色专业、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省级精品课程、3个临床医学院、1个附属医院。2009年,学校韩德锋教师以《校企融合,开放育人,服务地方》项目获湖北省高校教学成果三等奖。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招生要求

三.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硬件设备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图书馆纸质藏书56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180万元;建有60个校内实训基地,264个校外实训基地。目前已拥有4个国家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3个宜昌市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重点专业、3个“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入选专业、2个教育部财政部“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1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省级精品课程。

四.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历史发展进程

1949年8月,宜昌专署财经学校成立。

1955年,改名为宜昌专区财经干部学校。

1960年,改为宜昌工业财贸干部学校。

1962年,改为宜昌专区财贸干部学校。

1973年,改为宜昌地区财贸学校。

1993年,改名为宜昌市财贸学校。

1999年8月,宜昌市财贸学校、宜昌市粮食学校、宜昌市商业职工中专、宜昌市经贸职业中专合并成立宜昌市财经学校。


三峡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1952年10月,宜昌农业学校成立。

1958年,经湖北省政府批准,改名为宜昌农业专科学校。

1992年,改名为宜昌农业学校。

1999年,宜昌市农业学校和湖北三峡学院联合办学,改为湖北三峡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2001年,改为三峡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宜昌市工业学校

1975年11月,成立宜昌工业学校。

1979年,经湖北省政府批准,改名为宜昌地区工业学校。

1992年,改名为宜昌市工业学校。


合并建校

2002年7月,宜昌专署财经学校、三峡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宜昌市工业学校和成立于1978年10月的宜昌市电子工业学校合并组建宜昌职业技术学院。

2004年6月,宜昌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1月,宜昌市卫生学校(即三峡大学护理学院)整体并入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被授予“湖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称号。

五.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规模及占地面积

据2020年10月学校官网显示,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占地面积1621亩,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2亿元;有在职教职工80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00人;设有11个院(部),开办49个普通专科专业,有在校学生16000余人“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学校将以“正则、修能、追远”为校训,秉承“励学善思,崇尚团队,以人为本,融合社会”的办学理念,为实现“湖北一流、全国知名”的示范性高职院校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六.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师资力量

根据2020年10月学校官网显示,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有在职教职工80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0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21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2人,湖北名师1人,湖北省农技110专家3人,宜昌市优秀专家、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5人,楚天技能名师27人,获湖北省科技特派员资格3人,获湖北省“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2人,双师素质教师占70%以上,有省级教学团队2个。

七.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招生对象及地区

1、招收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参加湖北省统一技能高考考生、参加我校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

2、考试分数: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确立的标准。

网上报名
  • 姓名:
  • 专业:
  • 层次:分数:
  • 电话:
  • QQ/微信:
  • 地址:

文中图片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644062549@qq.com删除

转载注明出处://www.rule13lt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