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黄金时代的科学


由于知识上的宽容风气,荷兰共和国吸引了欧洲各地的科学家及思想家。尤其是著名的莱顿大学(由荷兰执政威廉一世在1575所创立,以感谢莱顿在八十年战争中对西班牙的激烈反抗)成为这些人的聚会场所。像是法国哲学家笛卡儿,在1628年至1649年间住在莱顿。荷兰律师以国际海洋法及商法的知识而闻名。雨果·格老秀斯(1583–1645)奠定了国际法的基础。他提出了“公海”和“海洋自由论”的概念。对此,荷兰在世界贸易的主要竞争者英格兰提出激烈争论。他也在《战争与和平法》(De iure belli ac pacis)一书中提出关于国家间冲突的法律。克里斯蒂安·惠更斯(1629–1695)是知名的数学家、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他发明了摆钟,是迈向精确报时的一大步。他对于天文学的贡献则是土星环的解释。他也为光学领域作出贡献。荷兰在光学领域上最知名的科学家是列文虎克,他改善了显微镜(也有人认为他是发明者),建立微生物学的基础。荷兰水利工程师扬·莱赫瓦特(Jan Leeghwater,1575–1650)为荷兰与海洋的搏斗获得重大胜利。他利用风车将许多湖泊抽干,为共和国增加了数量可观的土地。另外,宽容的风气也促使图书出版商蓬勃发展。许多在国外被认为有争议性的宗教、哲学和科学等书籍,在荷兰印刷出版,再秘密运至其他国家。因此,荷兰共和国在17世纪成为欧洲的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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