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类本科


亳州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亳州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类本科

一、学校全称:亳州学院,国标代码:11963

亳州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类本科

二、办学层次与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亳州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类本科

三、办学地址: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汤王大道2266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亳州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

五、录取要求:

1.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3.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语种。

六、录取规则: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考生。考生投档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音乐学、环境设计、美术教育、音乐教育、环境艺术设计等)录取规则: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如果投档成绩为综合分数,按照综合分数排序。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或投档综合分)相同者,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化课成绩相同者,按照语文、外语、数学课程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体育类录取规则: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规则。

七、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招生联系电话:055855985885367133(兼传真)、5367131

邮编:236800

招生咨询QQ10185839122332642267295342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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